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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全市开展楼宇电梯专项整治
来源:乐居买房2021-11-17 09:15:16

  乐居买房讯 近日,从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楼宇电梯专项整治,其中包括重点对居民住宅小区在用电梯进行排查,对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及接到举报投诉的电梯进行全覆盖检查。该检查将持续至2022 年3月31日。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楼宇电梯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分局,市局综合执法局,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全市电梯安全运行,根据省局相关工作部署,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楼宇电梯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1.全市在用楼宇电梯。重点对居民住宅小区在用电梯进行排查,对使用年限超过 15 年及接到举报投诉的电梯进行全覆盖检查;

  2.电梯使用单位。重点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进行排查;对电梯故障率较高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3.电梯维保单位。重点对 2020 年度按照《河北省电梯维保单位考核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划分为 IV 类的维保单位及在其他市注册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维保单位进行检查;对电梯故障率较高的维保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 2022 年3月31日。

  三、整治内容及工作分工

  (一)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1.对辖区内“三无电梯”清零情况进行再次确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与住建、民政等部门的联动,实现综合治理,切实做到“三无电梯”的动态清零。(各县区局负责)

  2.对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电梯技术和法规知识,是否熟悉自身职责并能有效落实。(各县区局负责,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协助)

  3.对电梯使用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验是否定期开展了电梯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并有详实记录。(各县区局负责,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协助)

  (二)提高维保单位工作水平

  1.对在其他市注册在我市开展业务的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河北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查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交通工具等资源条件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了备案。(市局、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结合电梯维保单位考核进行)

  2.对维保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维保单位内部质量管控措施、维保作业过程、维保单位自检情况、维保后电梯状况等。(市局负责,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配合)

  (三)消除设备本体安全隐患

  1.抽查在用电梯的使用标志、警示标志、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等是否正确张贴公示;通过河北省特种设备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验确认电梯是否在定期检验周期内;(各县区局负责)

  2.抽查在用电梯应急报警装置是否畅通且24 小时有人值守;随机抽查在用电梯机房、轿顶、底坑是否清洁无杂物;(各县区局负责)

  3.结合电梯定期检验,重点查验电梯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鼓式制动器电梯是否已按要求进行治理或已列入工作计划。(各县区局负责,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合作,确保工作效果。各县区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与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进行充分沟通,切实落实各项整治工作内容。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人员力量,协助配合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处违法行为。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重点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尤其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推进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维保单位,在依法处置的同时,应按照《河北省电梯维保单位考核评价和分类监管办法》进行记分;发现不具备足够能力或存在违法行为的电梯维保单位,劝其主动退出维保市场并注销相应资质直至依法启动资质吊销程序。

  (三)借助信息手段,推行智慧监管。省局即将启用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届时要利用省局电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电梯使用维保过程的全流程和全维度安全监管,要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借助电梯智慧监管平台,更好地推进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监管和考核记分、96365 应急处置管理等各项日常工作。

  (四)规范维保市场,推进电梯改革。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工作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局《关于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和要求,鼓励辖区内符合要求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参与试点工作,推动相关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请各县区局于 2022年3月11 日前将《秦皇岛市楼宇电梯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总表》(附件)和本次楼宇电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与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联系。

  联系人:市局:王爱军 联系电话:8550876

  省特检中心秦皇岛分中心:郝珂  联系电话:18633035232

  省特检院秦皇岛分院:高扬  联系电话:8550903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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