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政策依据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37号)
《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冀财教[2017]72号)
二、主管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
三、补助对象
河北省内享受普通高中学生对象。
四、补助标准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发放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
五、办理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校内公示,确定资助对象。
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部门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向代理银行开具授权支付指令,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至学生家庭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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